販賣毒品兩次,數(shù)量不足稱,后又補了0.2克,給了200元辛苦費,這樣算三次販賣毒品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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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刑法第347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你這種情況,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jīng)處理的,毒品數(shù)量累計計算。對于你隨身攜帶的9克毒品,如果是為了自己吸食持有,一般不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對于你吸食毒品的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對于吸食、注射毒品的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原問題:《有過毒品販賣2次,一共0.2克,隨身攜帶9點多克,但是自身為吸毒人員,會怎么判?》回復于 2022-12-27 1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