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簽勞動合同,不給交保險,無故被開除
勞動爭議山東 東營2025-01-09 07:4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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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即使是存在承包關系,那么勞動仲裁委也應該受理。只有受理后,勞動仲裁委認定不是勞動關系,才可以裁決駁回申請。而未立案不應審查當事人的實體權利。 勞動者可以在收到仲裁委書面不予受理后到法院起訴,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賠償金等?! ∪绻_實簽訂了承包協(xié)議,那么勞動者應該提供充足的證據(jù),證明雙方實質是勞動關系而不是承包關系。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jù)也是可以起訴,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原問題:《公司不簽合同,不交社保,無故辭退,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不受理。說單位提供了我們是承包關系的勞動協(xié)議,》回復于 2022-09-16 07: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