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欠工資一萬多不給有地方給帶要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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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板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quán)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jīng)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3)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shù)??!?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擴展資料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guān)協(xié)議或合同規(guī)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第九條 勞動關(guān)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抱國務院備案。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diào)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chǎn)率; (四)就業(yè)狀況; (五)地區(qū)之間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的差異。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原問題:《工地老板欠我工資一萬多兩年多了還沒給勞動法會管嗎》回復于 2022-09-19 10: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