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辭退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賠償
勞動爭議浙江 杭州2025-01-07 12:5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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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公司沒有合法理由辭退你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上述要求公司不會輕易給你,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公司還不賠,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3、通過勞動仲裁解決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4、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于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的規(guī)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原問題:《關于雙倍工資、離職工資及經濟補償問題》回復于 2022-09-19 12: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