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民警收嫌疑人好處了給我不予立案
刑事辯護北京 北京2025-01-08 21:5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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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具體規(guī)定如下 :法律依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jīng)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nèi)送達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后七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控告人??馗嫒藢Σ挥枇傅膹妥h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后七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zhí)行。 原問題:《公安機關應該立案確不予立案故意讓嫌疑人逃脫刑法打擊,派出所所長應》回復于 2022-09-19 2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