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詢土地合同糾紛
律師回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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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最高法院認為,“修改后的《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十一)項有將此類糾紛納入行政訴訟范圍的趨向,但該行政訴訟法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實施,不能作為本案審理依據(jù)。至于此法實施后發(fā)生的法律行為產(chǎn)生爭議是否按行政爭議處理,再依據(jù)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作出判斷?!北緯髡咴趯懽髦幸碴P(guān)注到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實施后,已有高院裁判文書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認定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出讓合同糾紛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與競得人簽署成交確認書的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在僅簽署成交確認書但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競得人應(yīng)當提起行政訴訟。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shù)姆梢庖姟?原問題:《土地出讓合同糾紛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合同》回復(fù)于 2022-09-23 05: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