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本月月初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一直沒有給我們,我現在想離職還不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嗎
勞動爭議重慶 重慶2025-01-09 13:4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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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說您是四月二十六日入職的嗎?還不到三十天,公司暫時還沒有違法之處。入職時公司沒有說是否有試用期?通常,您的情況應當還在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辭職。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要辭職,記得以書面形式告知,最好是事后可以提供證據的:短信/微信/郵件/快遞等形式。三天后就可以離職,并對工資進行結算,否則,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原問題:《您好,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公司并沒有給我一份,現在我想辭職,公司說必須在工作30天!》回復于 2022-09-30 13: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