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惡意調崗的事情
勞動爭議廣西 玉林2025-01-06 19:4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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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6日發(fā)布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5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勞動合同約定,用人單位有權依據(jù)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雙方為此發(fā)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的,雙方仍應按原勞動合同履行?!卑凑赵撘?guī)定,雖然公司和你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有權調崗且員工要服從,但公司仍就就此次調崗具有的合理性進行舉證證明。若公司不能就調崗合理性提供相關證據(jù),公司構成單方調崗行為,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勞動合同履行。 原問題:《公司強行調我崗動。麻煩請問我去勞動仲裁要怎么寫請求理由?如果開庭該怎么表訴?仲裁可有勝算?》回復于 2022-10-29 13: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