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懷孕,產(chǎn)生矛盾老公動手未造成傷害,算家庭暴力嗎?
婚姻家庭山東 濟南2025-01-10 09:5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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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家庭暴力,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身體暴力的具體行為: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夫妻間經(jīng)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行為;婦女在孕產(chǎn)期間遭配偶毆打的;在離婚訴訟期間毆打或唆使他人毆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對配偶的身體傷害行為。精神暴力的具體行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經(jīng)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以傷害相威脅,以損害家具、傷害動物、打罵孩子恐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安全受到威脅的;為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對配偶經(jīng)常性的當眾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的;經(jīng)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的;公開帶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性暴力的具體行為:經(jīng)常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fā)生性行為,造成傷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fā)生性行為,致對方不堪忍受的;患有傳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fā)生性行為的,以暴力方式強行對配偶實施變態(tài)性虐待的。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中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xù)性、經(jīng)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原問題:《每次吵架吵得很兇的時候,老公就會動手打人。這算家庭暴力嗎?》回復于 2022-10-01 10: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