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2007年去世,母親現(xiàn)年89歲,我53歲,結(jié)婚后一直和父母生活,兩個哥哥,我現(xiàn)住的房子的房契是1985年在村里辦理的,登記的是我父親的名字,集體土地建設(shè)用地土地證是我的名字,建房是給我結(jié)婚后居住用的,現(xiàn)在我想把名字換成我的,這種情況要怎么辦?
律師回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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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奶奶今年89歲一共有七個女兒兩個兒子,一直和她的小兒子在一起生活(也就是我的父親),我的爺爺在2000年去世在此之前也是在我家里生活,這些年我爺爺奶奶的生活都是我父親一個人在照料,從吃穿住到生病住院到我爺爺?shù)娜ナ赖馁M用都是我父親一個人出的,我的七個姑姑和我父親的哥哥都沒有管過。問題出在今年年初,因為我爺爺是離休老干部過給給了二萬七千元的住房補貼,因為奶奶年老是我父親代理去辦理領(lǐng)取手續(xù),我父親的哥哥以及他的四個女兒要讓我父親把這錢分給他們一份,我的姑姑們不同意說是這錢誰也不能給有老太太活著呢就是老太太的。我父親的哥哥一家人就去我家打罵我的父母要錢。對我父母身體及心靈造成了一定的傷害。這些年我父親的哥哥不贍養(yǎng)老人也就算了,分錢了來鬧就不對了。我現(xiàn)在替我的父母咨詢一下這些年我父母贍養(yǎng)老人的費用如果通過法律途徑讓我父親的哥哥也來承擔(dān)一部分是否可以?就是以前的費用他要算清以后的費用怎么出?打官司能不能勝訴呢?(以上事實我奶奶可以證明) 原問題:《青島一次性住房補貼標(biāo)準(zhǔn)是什么,具體回答下》回復(fù)于 2022-12-26 2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