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沿江高鐵拆遷補償中,房子是空置的,老人過世了,其子女繼承的房屋,可以按照房屋置換嗎?
征地拆遷江蘇 南通2025-01-09 10:0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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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由原房屋所有權人的繼承人憑有效的繼承證明和拆遷補償協議等要件直接申請權屬登記。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將拆遷安置和補償分為兩章,對使用人是進行安置,對產權人進行補償。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適應近幾年私有房屋大量增加的實際情況,將拆遷安置和補償合為一章,并規(guī)定了拆遷補償的方式“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作為產權調換的,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是以被拆遷房屋與拆遷人所有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這種調換與日常的房屋所有權互換不同的是,登記機關不再為即將拆除的房屋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而只為受補償的一方辦理。房屋拆遷補償時,原產權人去世的情況有兩種,登記機關在為其辦理權屬登記時的處理方法也不同。原房屋所有權人在實施拆遷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權的權利主體滅失,所有權也不復存在。按繼承法規(guī)定,繼承已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此時應先由繼承人辦理房產繼承手續(xù),由繼承人與拆遷單位簽訂補償協議,再憑該協議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果原房屋所有權人在實施拆遷時尚未死亡,而是在簽訂了補償協議以后死亡的,則情況有所不同,雙方雖簽訂了協議,協議也真實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種“債”的效力,在進行權屬登記前,因補償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權的效力。但是按原協議辦理權屬登記顯然又不可能,因為原產權人已不能作為房屋所有權的權利主體。拆遷當事人簽訂的補償協議產生的是債權,而債權也是財產權的一種,同樣可以作為繼承的標的。因而,可由原房屋所有權人的繼承人憑有效的繼承證明和拆遷補償協議等要件直接申請權屬登記。擴展資料:產權登記的影響主要有:(1)未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轉讓時,受讓方無法了解擬受讓產權的狀況,交易就難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難以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2)未經登記的房地產因無法向貸款方提交房地產權證書,不能抵押、投典;(3)當權利人因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與他人發(fā)生糾紛或遭到非法侵害時,因無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機關提交有效的法律憑證,增加了司法實踐的困難,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4)當權利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屋進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對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一旦抵押人需用處分抵押物時,由于未經登記房屋他項權利,其優(yōu)先受償權不受法律保護;(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況發(fā)生的變化不及時登記,一旦遇到拆遷時,當事人因缺乏依據就會得不到有關補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產權登記 原問題:《房屋拆遷補償時,如原產權人已去世,該房屋的產權如何登記?》回復于 2022-10-07 10: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