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債務糾紛請問怎么處理
房貸車貸廣西 南寧2025-01-08 16:1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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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解決債權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1、仲裁與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發(fā)生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xié)議或者仲裁協(xié)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xié)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2、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方式的選擇則與糾紛的性質有關。根據(jù)法律的不同規(guī)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再起訴;有的則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還有的則只能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由行政機關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重點解說:仲裁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從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仲裁具有三個要素:1、以雙方當事人自愿協(xié)商為基礎。2、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中立第三者進行裁判。3、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根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下列糾紛不能提請仲裁:1、關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下列仲裁不適用于《仲裁法》,不屬于《仲裁法》所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由別的法律予以調整:1、勞動爭議的仲裁。2、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仲裁法的適用范圍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糾紛。與人身有關的糾紛,不適用仲裁法,具有行政管理關系的勞動爭議以及農業(yè)承包合同發(fā)生糾紛可以由法律規(guī)定的組織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調整。根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而對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則不能仲裁。 原問題:《債務糾紛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11-23 12: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