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咨詢房產糾紛
合同糾紛河北 廊坊2025-01-09 12:2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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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與房產公司的前一個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履行,你已取得了房產,只是沒有辦理物權登記,房產公司是在為你代理出租期間將其轉賣,是一種財產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應當按出賣時的財產價值全額賠償你。為你調劑一套同樣的房產,是一種為解決賠償達成的替代方案,你覺得公平就行,從公平角度講,按當年銷售房屋時的單價和樓層差價計算方式計算原面積,多出的面積按現行的房價計算,折價賠償你是公平的,第二套房交給前的物業(yè)費、暖氣費不是你使用,不能由你承擔。關鍵是兩套房的現行價格從單價、樓層、位置等全面衡量后,你覺得是否公平,公平就可以接受。不公平就讓該公司照價賠償就可以了。 原問題:《房產糾紛問題咨詢》回復于 2022-10-28 13: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