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交警判決有疑問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貴州 黔東南2025-01-09 09:5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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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的空間理有: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這是我在辦理交通事故案件中,當事人問得最多的一個問題。 一、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guī)定。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也明確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二、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有兩種辦法: 1、 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或者反應,上級公安機關如果認為確實存在錯誤,可以撤銷,并責令重新做出。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但在實際中即使事故認定確實有錯誤,因為法官對交通法規(guī)畢竟沒有交管部門專業(yè)、精通,也缺乏交通事故認定的經驗,實踐中法官也很難推翻交通隊的事故認定書。因此我認為最好的辦法還是通過上級公安機關的監(jiān)督職能解決,近日筆者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通過上級公安機關的監(jiān)督職能順利推翻了一起事故認定書,下面予以詳細分析,希望對事故責任有異議的當事人有所啟發(fā),并且也提醒廣大司機注意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原問題:《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民警事故認定有異議的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3 07: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