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國道上,標有學校標志,已進入村莊路段,未滿12周歲騎自行車,在去往學校的必經之路,經過相關國道路口時,被一位成年男性,騎賽車超速撞至十級傷殘,交警判5-5責任,請問是否合理。1,機動車-------非機動車2,成年人--------未具判斷能力的兒童3,嚴重超速行駛--------未滿12周歲騎自行車上路4,路段在農村,沒有任何斑馬線,路口是去往學校的必經之路5,事故是發(fā)生在兩頭標有學校標志的路段上6,對標有學校路段的交通違規(guī),對超速行駛是否加重處罰相7,肇事者當天凌晨騎賽車去看日出,然后下山返回,到高速口再返回鎮(zhèn)上,說想去吃早飯,是否可以合理推論對方處于饑乏狀態(tài),主觀認為
交通事故福建 漳州2025-01-08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