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坐車的責任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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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租賃、借用、維修、質(zhì)押等平等主體間法律關系的原因?qū)е聶C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 明知使用人沒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資格的;(2) 明知使用人存在飲酒、吸毒或患有禁止駕駛疾病的;(3) 明知使用人駕駛機動車從事違法飆車行為的;(4)明知使用人駕駛機動車從事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危害道路安全行為的。使用人下落不明或不能證明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在事故責任范圍內(nèi)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二、非經(jīng)營性機動車的私人之間免費搭乘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損害的,超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之外的搭乘人的損失,如被搭乘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負有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其對搭乘人的賠償責任。綜上規(guī)定,個人認為 車主(B的姐姐)承擔50%、A、B各承擔25%、后排人員無須承擔責任。 原問題:《出車禍了坐車人有責任嗎?》回復于 2022-10-28 0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