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生育津貼的情況下不選擇生育津貼選擇產(chǎn)假工資嗎?
勞動爭議云南 玉溪2025-01-08 20:3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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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如果你們的實發(fā)工資沒有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而你們又沒有跟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數(shù)額,那么公司的做法沒有違法。 如果有繳納生育保險,產(chǎn)假期間單位可以不向你支付工資,由社保支付生育津貼. 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貼是轉入單位賬戶,由單位代為支付.要注意一點,不管社保返還多少,單位只是代收代發(fā),無權扣減. 如果單位無故扣減,你可向勞動局投訴. 原問題:《勞動法 產(chǎn)假工資 生育津貼,工資低于生育貼,我可以選生育津貼嗎?》回復于 2022-10-27 20: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