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在香坊法院判的邢有罰金5000元在黑河服刑期間已經(jīng)繳納可是香坊法院沒給撤銷啊該怎么辦
損害賠償黑龍江 哈爾濱2025-01-09 12:34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一、河北邯鄲市,2000年8月的一天,鄰居一青年用電鉆鉆東西,噪音特別大。因其父有心臟病,其母遂前去勸阻,建議其稍停一會兒,不料這一青年不聽勸阻,反而破口大罵,其父聞訊趕去,也遭其辱罵,最后竟因生氣導致心臟病突發(fā)死亡。 二、2000年11月19日,哈爾濱市香坊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郭立華訴中保人壽保險公司哈爾濱市香坊支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人被氣死,保險公司到底該不該賠”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事情起因是:原告郭立華之父郭萬德,于1998年6月8日因患心肌梗塞到哈爾濱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住院治療,入院時與該院簽訂了《住院病員醫(yī)療責任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保險單中約定,病員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或醫(yī)療事故導致死亡的,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1萬元。6月12日,郭萬德病情穩(wěn)定準備出院,卻因關燈瑣事與同室患者發(fā)生爭執(zhí)而生氣,猝然死亡。原告即向被告申請保險金,而被告卻認為郭萬德死亡不屬保險責任,拒絕給付保險金。一紙訴狀,保險公司被告上了法院?! ∪?、2004年,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審判了省首例因鄰里糾紛、吵架而“氣死人”的民事賠償案件。法院一審判決對方對死者的死亡承擔30%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1.5萬元。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年近七旬的張勇,家住海林市體育館附近。他喜歡每天午后到外面走一走。1月5日,午飯后張勇像往常一樣從家里出來溜達。當日15時許,居民劉強酒后騎自行車回家,途經(jīng)體育館時,在此拉腳的三輪摩托車車主周力正推著車子過馬路。劉強嫌其走得太慢,借著酒勁兒罵了一句“我撞死你”。兩個人遂爭吵起來。此時,張勇正巧經(jīng)過,一看都是住著不遠的鄰居,便上前勸架。 在老人的規(guī)勸下,周力開車走了。而此時,劉強還是不依不饒,看到周力走了,便把矛頭指向了勸架的張勇,還揚言讓張等著,自己回家取刀來。幾分鐘后劉強真的拿了一把砍刀來到現(xiàn)場,經(jīng)圍觀群眾報警,劉強被民警制止,隨后對其治安拘留。 16時,張勇在離家不遠的胡同里突然倒地死亡。張勇妻子王桂花認為老伴兒的突然死亡與劉強有直接關系,一紙訴狀將劉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劉強賠償各種費用17萬余元。 原問題:《有沒有被氣死的人,大家身邊的或正史記載的,不是小說里的!》回復于 2023-02-04 04: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