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律師所外另設辦公室接辦案會受處罰嗎
婚姻家庭廣西 南寧2025-01-07 16:2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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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律師2113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律師“以不正當手段5261承攬業(yè)務的”違法行為: (一)以誤導、利誘、威脅或者作虛假4102承諾等方式承攬業(yè)務的; (二)以支付介紹費、給予回扣、許諾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攬1653業(yè)務的; (三)以對本人及所在律師事務所內(nèi)進行不真實、不適當宣傳或者詆毀其他律師、律師事務所聲譽等方式承攬業(yè)務的; (四)在律師事務所住所以外設立辦公室、接待室容承攬業(yè)務的。 原問題:《律師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yè)務的違法行為有那些》回復于 2023-02-04 04: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