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后正常程序因該多久開庭
刑事辯護山西 太原2025-01-09 15:0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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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取保候審多久開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該《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 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時,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傳喚被告人,同時通知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機關。 從上述規(guī)定可見,取保候審措施對開庭審理不構成任何影響。《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如果是在一審中適用普通程序且是自訴案件的話(已取保候審),法院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而且還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一律為二十日。 其他情形,均應當在一個月內審結,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審結。 原問題:《取保候審后多久開庭》回復于 2022-11-19 04: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