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開資拿工資抵失貨的錢
合同糾紛2025-01-08 08:5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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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公司不給拖欠員工工資,員工憤怒之下拿走貨款抵賬,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在單位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被定為盜竊罪。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向當?shù)貏趧颖O(jiān)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公司發(fā)還員工工資及賠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一)盜竊金融機構,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jié)嚴重的。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摹?原問題:《公司不給拖欠員工工資,員工憤怒之下拿走貨款抵賬,會不會觸犯法律?》回復于 2022-05-19 06: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