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一下,男方結婚時,男方有單位分配的住房一套,此房是男方單位給員工分配的福利用房,沒有產權證。請問男女雙方離婚時,女方可否主張此房的居住權,以及后續(xù)可能的房改收益?
房產糾紛湖北 武漢2025-01-09 15:27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懂的,看意思是這套房是在男方第一段婚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離婚協(xié)議寫明,房子是男方的。然后男方又結婚了,根據婚姻法的規(guī)定,結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說如果再離婚的話,房子原本的價值是不分割的,直分割房產增值的部分。 原問題:《男方在單位分得一套福利房,不久與女方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房歸男方,付女方一定補償金,并交完福利分房款,但沒有房產證。離婚之后男方與同單位另一女的結婚,婚后,(女方無權利再享受單位再次福利分房機會),結婚10幾年后才有了房產證,房產證名字只寫的男方,男方再次起訴離婚,請問該房子如何分割?》回復于 2022-12-24 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