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和刑法第280條有什么區(qū)別
律師回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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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就是個獲利標(biāo)準(zhǔn)的問題,就和治安意識上的盜竊和刑事意識上的盜竊一樣,主要在于個程度。我們這邊偷(除開扒竊)1000快錢以下的就是治安程度,1000以上的就刑事程度。。同樣你問的這個我們這邊是如果是自己偽造、變造自己用的,社會無多大影響和危害的就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上來行政處罰,如果是偽造、變造成為其謀生的手段、職業(yè),或是偽造的后果社會影響和危害比較大的就按《刑法》當(dāng)犯罪處理。但是治安程度是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偽造變造,沒有提到印章,如果是偽造、變造印章就應(yīng)該直接就是刑事上的了,還有就是身份證,還可以根據(jù)《居民身份證法》去處理。。。總之就是個程度問題。。。 原問題:《請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與《刑法》第280條需從何種角度進行區(qū)分與認(rèn)定?》回復(fù)于 2022-12-05 0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