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離婚訴前調解的流程
婚姻家庭2025-01-09 21:5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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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法院調解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一)調解的開始它的開始包括兩種方式:一是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而開始;二是法院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主動依職權調解而開始。(二)調解的進行調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議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中的一個審判員主持,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可以由獨任審判員主持。調解開始后,審判人員應當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關于案件事實和理由的陳述,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然后,有針對性地對雙方當事人闡明有關的政策和法律,引導當事人就具體的爭議事項進行協(xié)商。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法院應當將調解協(xié)議的內(nèi)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或者經(jīng)特別授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者法定訴訟代理人簽名。(三)調解的結束調解的結束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因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而結束;二是因調解不成,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而結束。對于經(jīng)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協(xié)議不被人民法院認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束調解程序,恢復審判,及時作出裁判。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xié)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3623836。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jīng)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問題:《離婚訴前調解的程序,什么是離婚調解》回復于 2022-05-19 04: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