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離婚后,我要出去住,分居,但是他一直跟著我,糾纏我去我住的地方賴著不走,
婚姻家庭山東 濟南2025-01-09 02:3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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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起訴離婚后,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定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準予離婚的情形的,應當判決離婚。如果因對方的家暴而提出離婚的,可以同時申請人身保護令?!斗醇彝ケ┝Ψā返诙龡l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lián)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后,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xié)助執(zhí)行。 原問題:《起訴離婚階段,對方一直纏著,一步步跟著,威脅我說到死也得逼著你撤訴,說就跟著我不讓我開庭那天去法院》回復于 2022-12-27 02: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