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非珠海居民在珠海起訴離婚
律師回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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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如果是被告在珠海居住超過一年,就可以在珠海起訴。有沒有居住證不是問題,只要能夠證明在珠海市居住、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就行。如果是原告再珠海市居住一年以上是不行的。2、《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條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gòu)所在地。4、《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條 公民的經(jīng)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 原問題:《外地人員在珠海超過一年,但沒辦理居住證,能否法院起訴離婚?》回復(fù)于 2023-01-08 15: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