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誘導寫離職書,然后被辭退了,賠償?shù)膯栴}
合同糾紛云南 昆明2025-01-09 15:5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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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又逼著勞動者寫辭工書的,如果勞動者寫了辭職書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如果勞動者沒有寫辭職書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賠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被公司開除,又逼著寫辭工書了,公司怎么賠償》回復于 2023-01-10 15: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