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且離職后一直找理由拖欠工資并未履行繳納社保義務
勞動爭議廣東 深圳2025-01-08 12:5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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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jù)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如果請專業(yè)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沒簽勞動合同 辭職了 老板拖欠工資》回復于 2023-01-18 12: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