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是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跟前夫沒有聯系,年前有個單身男人追求我,我的情況他都知道,后來我們住在了一起,房子是我買的,他來了剛開始蠻好的,后來很懶也不上班,住了兩個月他說他回家過年,回去過年我發(fā)現我懷孕了,找他協商過,他要求打胎,只給了我兩千塊錢,我說打胎都不夠,還有營養(yǎng)費誤工費,交通費,身體的損傷費,他不應該給嗎,他把我所有的聯系方式都拉黑了,我一個人帶兩個孩子,不知道怎么辦了,沒錢打胎,上不了班我兩個孩子怎么辦,律師我現在怎么辦
損害賠償浙江 嘉興2025-01-0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