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河南 新鄉(xiāng)2025-01-09 17:3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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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怎樣仲裁解決勞動糾紛?勞動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1、申請。首先申訴人應在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當事人按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申訴書》填寫一式二份,附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證據材料;申訴人系用人單位的,應附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復印件的應帶原件核對。2、受理。自當事人提交符合填寫要求的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仲裁委員會將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通知當事人。3、委托。當事人可以委托不超過二名的律師或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4、舉證。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由申訴人提供證據;因用人單位應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提供證據。5、審理。雙方當事人應按仲裁庭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庭審活動。申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訴處理;被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進行缺席審理并作出缺席裁決。6、調解。仲裁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先行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xié)議的,仲裁庭根據協(xié)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在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7、裁決。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8、結案。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如案情比較復雜的,經批準最多可延長30天。二、勞動仲裁過程中有哪些風險?1、不按時出庭的風險。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作缺席裁決。2、舉證不能的風險。沒有證據或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3、不按時交納仲裁費用的風險。當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應按規(guī)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處理費,若確有困難無力交納仲裁費用的,當事人可以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其費用的緩、減、免交。申訴人無故不按規(guī)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處理費的,按自動放棄申訴處理。4、逾期改變仲裁請求的風險。當事人增加、變更仲裁請求,或者提出反訴,應當在勞動仲裁委員會指定或許可的期限內提出,超過時限的,仲裁委將不予受理。對于怎樣仲裁解決勞動糾紛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勞動仲裁的程序,上文也為您介紹了勞動仲裁程序的詳細內容,也為您詳細介紹了勞動仲裁過程中有哪些風險的問題,希望這些內容能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勞動仲裁看似簡單,其實很復雜。尤其是其中包含的風險,表明并不是申請了勞動仲裁,自己的訴求就一定能得到實現(xiàn)。為了有效避免這些風險,建議您最好是咨詢勞動爭議相關的專家律師,以更好地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最大化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原問題:《怎樣仲裁解決勞動糾紛,勞動仲裁過程中有哪些風險》回復于 2023-02-14 17: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