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方面的問題
勞動爭議2025-01-08 09:33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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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公司與普通服務人員簽訂勞務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違反了勞動法規(guī)。 這樣的后果會很嚴重。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眲趧蘸贤贿m合用人單位與下列人員在建立勞動關系時簽訂:1. 退休人員;2.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5年且從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除此之外,均要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原問題:《關于簽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問題》回復于 2022-05-19 02: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