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假離婚有5年之久了,當時離婚協(xié)議是這么寫的,我們共同有兩套房產(chǎn),一套是老家門面房一套是昆山花橋居住房。當時分配是老家房歸女方所有,昆山房雙方共同用有,房貸也是共同承擔,實際上房貸都是男方在還,直到去年房貸全部還清后又出售了,出售原昆山住房后,男方自原又以女方名義重新購買了一套住房,買房期間男方一在要求簽訂房產(chǎn)分配。分配內容是這樣寫的,原老家門面房和現(xiàn)昆山住房歸兩人共同用有,百年之后歸女兒婚前財產(chǎn),我沒同意老家房產(chǎn)分配后各退一步老家房產(chǎn)不變他的收入和我無關雙方簽字孩子沒簽有效嗎?
房產(chǎn)糾紛江蘇 蘇州2025-01-09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