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注冊商標罪屬于刑事案件還是經(jīng)濟案件
刑事辯護2025-01-10 10:1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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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jù)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第七十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第八十九條 對于預備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予立案追訴。第九十條 本規(guī)定中的立案追訴標準,除法律、司法解釋、本規(guī)定中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適用于相應的單位犯罪。根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九條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銷售金額”,是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后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明知”:(一)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被涂改、調換或者覆蓋的;(二)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承擔過民事責任、又銷售同一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三)偽造、涂改商標注冊人授權文件或者知道該文件被偽造、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第十五條 單位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本解釋規(guī)定的相應個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的三倍定罪量刑。第十六條 明知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fā)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jīng)營場所或運輸、儲存、代理進出口等便利條件、幫助的,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共犯論處。 原問題:《假冒注冊商標罪屬于金融案件嗎》回復于 2022-05-18 20: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