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如何主張
交通事故2025-01-08 14:2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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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受害人主張營運損失的,應當承擔營運損失的證明責任,對于受損車輛是否為營運車輛,受害人應舉證證明。司法實踐中,車輛是否從事經營活動,應以是否取得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運手續(xù)為準??赡苡捎谑芎Ψ杰囕v沒有合法的營運證件,即使有運營行為也被認為是違法行為,因此,相關主張無法獲得法律保護。另外,受害方需要提供能夠證明受害者間接損失的證據,實踐中通常包括貨運合同、客運合同中約定的可期待利益,如果沒有合同的,可提供受害前六個月的營運獲利數據、票據等方面的證據。 原問題:《交通事故中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怎么算?》回復于 2022-11-23 04: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