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按程序,如何提起訴訟
婚姻家庭2025-01-08 12:0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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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夫妻雙方如果就離婚及涉及的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根據雙方的意見草擬離婚協議書,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夫妻雙方未能協議離婚,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起訴時需要準備雙方的婚姻關系證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財產憑證。如果沒有子女和財產問題需要處理,后面2項就不需要準備。準備好上述材料后,草擬離婚起訴狀,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立案。法院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訴材料后,在答辯期內向法院提供答辯意見,并提供相關證據。開庭時需要雙方到場參加庭審,法院根據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情況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一審法院判決后,任何一方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都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且沒有充分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一般判決雙方不予離婚。原告在判決書生效后過6個月可以再次起訴離婚,被告在一審法院判決生效后任何時間都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原問題:《離婚起訴的程序怎么走?》回復于 2022-05-20 13: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