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繼承權。請問親友能繼承嗎?
財產繼承2025-01-08 11:0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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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承租人已故,但租賃證上的名字一直未改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產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依據是合同法229條 如果租賃人死亡,在租賃期內該戶共同居住人有權要求繼續(xù)按原租約履行。依據是民通意見119條第1款 因此在承租人已故情況下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繼續(xù)承租的 2.使用權非個人財產所以不能繼承 使用權不能繼承,但是因為使用權帶來的收益是可以繼承的 3.本質上是否可以理解為將使用權房屋出售給開發(fā)商從而將現金變?yōu)槌凶馊诉z產 可以那樣理解,從結果上看是一樣的。如果從法律上理解,就是因為在租賃關系存續(xù)期間租賃物發(fā)生了產權變更從而危及了承租人的租賃利益,因此對侵犯承租人的這部分利益給予補償或者賠償。換到房屋拆遷就是因為侵犯了租房者的承租權利而依法給予拆遷補償或者安置回遷補償 4.按照繼承法第13條提出的可以平均分配 因為租賃證上的名字一直未改所以法律上的承租人依然是沒有變化的,在這個情況下雖然其戶口上的共同居住人有權繼續(xù)在租賃期內承租,但是在拆遷時租賃的房屋依然是屬于承租人的租賃物,所以拆遷補償是對承租人的合法補償而不是對共同居住人的補償 因此即使拆遷補償是在承租人故去后才取得,但是是對其生前權利所置換出來的利益,依法可以按照遺產進行處理,也就是說可以適用繼承法處理 5.請懂得相關法律的人士給予詳盡的解答 這里是購房版塊,如果可以的話能不能請你把這個提問重新分類到法律版塊呢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原問題:《僅具有使用權的房屋,共同居住人可以繼承嗎》回復于 2022-11-22 23: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