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若干規(guī)定
2025-01-08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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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若干規(guī)定(1986年11月10日筑發(fā)〔1986〕32號)第一條為加快我市落實私房政策工作的步伐,妥善處理落實私房政策中的各種問題,維護房主和住房的正當權益,根
貴陽市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若干規(guī)定
(1986年11月10日 筑發(fā)〔1986〕32號)
第一條 為加快我市落實私房政策工作的步伐,妥善處理落實私房政策中的各種問題,維護房主和住房的正當權益,根據(j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落實政策:
(一)“文革”期間(1966年5月16日至1976年10月6日)被擠占、疏散下放收購、無償接管的私人房屋;
(二)被改造的建筑面積,城區(qū)在80平方米、郊區(qū)在50平方米以下的出租房屋;
(三)私房主的自住房和未出租而被改造的非住宅房屋;
(四)私房改造后,明確留給房主而又被改造的自住或自留房;
(五)私房改造時,未劃自留房,按政策規(guī)定應補劃的自留房;
(六)因城市規(guī)劃建設需要,被拆除而未作價補償?shù)乃椒浚?br/> (七)“文革”期間和以后,因冤、假、錯案被錯沒收的房屋。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落實政策范圍或暫不處理:
(一)依法沒收的私人房屋;
(二)私房改造時,房主明確為地主、富農(nóng)、資本家,實行無起點改造的出租房屋;
(三)私房改造時,實行無起點改造的房主出租鋪面、車間、倉庫、辦公房等非法住宅用房;
(四)私房改造時,建筑面積城區(qū)在80平方米、郊區(qū)在50平方米以上被改造的出租房屋;
(五)原已作價收購的私人房屋;
(六)各種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損毀的房屋;
(七)產(chǎn)權有糾紛的房屋。
第四條 黨外民主人士、高級知識分子、華僑、僑眷和臺胞、臺屬的私房落實政策問題,經(jīng)市以上有關部門審查認定,取得有效證明后,按中央和省的有關政策,優(yōu)先予以解決。其他對象,按“五先五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即“文革”期間的先落實,“文革”以前的后落實;容易解決的先落實,比較難的后落實;房主住房困難的先落實,不太困難的后落實;愿意轉租賃關系的先落實,須騰退還房的后落實;政策明確的先落實,不夠明確的待明確后落實。
第五條 騰退房屋或經(jīng)濟補償,應從實際出發(fā),針對不同情況,分別按下列原則,途徑和辦法,多渠道地妥善處理。
(一)騰退房屋,必須按照“誰占用誰退還”的原則,由現(xiàn)占用戶所在單位負責騰退。有關單位在分配住房時,應將占用私房的職工視為無房戶優(yōu)先安排。
(二)現(xiàn)住公房的私房主的原有私房,原則上由房管部門作價收購。堅持要求退還原房的須交出公房,任何人不得兩頭占房。
(三)私房主退還的公房和各單位“分新交舊”退出的公房,必須認真登記和保管,由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統(tǒng)一掌握,用于安排其他占用戶,嚴禁挪作他用。其中,單位管的公房,應優(yōu)先安排本單位占用私房的職工;房管部門直接管理的公房,原則上安排占用私房的純居民占用戶。
(四)落實私房政策后,產(chǎn)權退還業(yè)主,現(xiàn)住戶已明確轉租賃關系的,房主收取租金的標準,可按我市現(xiàn)行住宅租金標準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七倍。職工租用私房,在省市規(guī)定的住房面積標準內不足住房標準的一般不予增補,新價交租后比原價高出的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貼;超過住房標準的,應將超出部分騰出交還房主,否則超出部分的租金由本人負責。合理安排公房后而不肯騰出私房的占用戶,不僅不予貼租金差額,還應限期騰退。
(五)過去由于城市建設規(guī)劃拆除的私房,按照“誰拆除誰補償”和“誰拆遷誰安置”的原則,由拆遷單位負責補償和安置。已作過補償和安置的,不再處理。目前因城市建設規(guī)劃急需拆除的私房,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應及時辦理產(chǎn)權發(fā)還手續(xù),由建設單位對私房主予以補償,并安置房內的住戶。
(六)應騰退的非住宅和原住宅改作非住宅的房屋,根據(jù)我市情況,不退還原房,可由國家作價收購,按住宅收購價提高25%付給價款。
(七)凡未經(jīng)大修、翻建、改建的私房,發(fā)還產(chǎn)權時,管房單位經(jīng)管期間發(fā)生的經(jīng)濟收支,與房主互不結算;已經(jīng)過翻建、改建的,不再退還原房屋,按原房價值予以補償,并妥善安排無房戶的住房;經(jīng)過大修的,一般也不退還原房,按原房價值收購。如有特殊情況,須經(jīng)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批準,并結清修繕費后才發(fā)還產(chǎn)權。
(八)私房改造時,房主在本市居住而未劃自留房的,可按改造時房主家庭人口人均8平方米補劃;房主不在本市居住未劃自留房的不再補劃;私房改造后遷回本市居住而住房確有困難的,由本人所在單位安排,無工作的由房管部門安排。
(九)為了解決房源不足的問題,每年用市財政撥給的落實私房政策的??钚陆ㄒ徊糠址课?,以安排純居民和特殊情況的占用戶。
(十)無償接管或私房改造前房主出租私房,不屬騰退范圍,歸還產(chǎn)權后,房主和住戶可換約續(xù)租。房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擠攆住戶,強行索房。
第六條 在落實私房政策工作中,有關單位和房主、住戶,必須顧全大局,服從統(tǒng)一安排,嚴守法紀,維護安定團結,不得借故擠攆住戶,不得強占房屋,不得堅持無理要求。對不聽從批評教育的,緩發(fā)產(chǎn)權;情節(jié)嚴重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條 各級落實私房政策的工作人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嚴格掌握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反對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在作風上應實事求是,嚴肅認真,扎扎實實,注重調查研究,切忌簡單粗暴。
第八條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已按政策處理的私有房產(chǎn)問題,應維持不變。執(zhí)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處理。
d56592--020109w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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