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公司撤銷、合并善后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
2025-01-06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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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認真做好公司撤銷、合并善后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1990年7月19日郵電部發(fā)布)郵電部的公司撤并留方案,最近已經全國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下發(fā),即將全面付諸實施。為了認真做好
關于認真做好公司撤銷、合并
善后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
(1990年7月19日郵電部發(fā)布)
郵電部的公司撤并留方案,最近已經全國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下發(fā),即將全面付諸實施。為了認真做好被撤并公司的善后工作,根據(j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精神和人事部、勞動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有關通知要求,結合郵電實際,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被撤并公司的人員安排
(一)被撤并的公司中,屬于全民所有制的人員,郵電企、事業(yè)單位招收調入公司的合同制人員和公司按規(guī)定接收的軍轉干部、復員退伍軍人,中專以上應屆畢業(yè)生,應由公司主管部門通過內部消化的辦法,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量才使用,妥善安排。
(二)被撤并公司原屬于城鎮(zhèn)集體所有制的人員,應安置在集體所有制的單位。
(三)被撤銷公司中屬于從社會上招聘的人員,公司主管部門應盡量予以安置;安排有困難時,可以解聘。對辭退的人員,視公司的經濟狀況,有條件的可給予回鄉(xiāng)路費和一次性的少量補助。
(四)確定合并公司的人員,原則由并入公司負責安排。其中屬于從社會上招聘的人員,按第(三)條規(guī)定辦理。部分人員隨業(yè)務、工程及資產轉移到并入公司。
(五)鼓勵和允許被撤并公司的人員,自行聯(lián)系工作單位和自謀職業(yè),公司主管部門和并入公司應積極協(xié)助辦理。對從外單位調入被撤并公司的人員,經洽商同意,準許調回原單位;對被撤并公司從外單位借調的人員、招聘外單位停薪留職的人員及外單位離、退休的人員,應退回原單位或解聘。
(六)被撤并公司中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應由公司主管部門或原調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辦理離、退休手續(xù)。
(七)被撤并公司的負責人和有關財務、采購等人員,在資產、債權債務未清算和移交工作未結束前,不得辦理調離手續(xù)。對涉及違法違紀案件的人員,在案件未查清和未作結論前,不得調離。
(八)被撤并公司有關人員的調動和解聘,直接涉及個人利益,各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門必須認真做好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不可簡單從事。各相關人員應從大局出發(fā),服從組織分配。對沒有正當理由、經教育仍不服從安排的人員,公司主管部門或調入單位可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被撤并公司資產和債權債務的清理
(一)對被撤并的公司,應由公司主管部門(含掛靠單位,下同)組織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小組,制訂清理方案和實施辦法,負責對公司的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清查小組的人員名單、清理方案和實施辦法,凡撤并的公司屬于縣郵電局的,應報相關地、市郵電局審批;其余報相關省、區(qū)、市郵電管理局或部直屬相關局級單位審批,并接受當?shù)刎斦?、稅務、銀行、審計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被撤并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須對公司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專項資產進行徹底清查盤點,編造清冊,核對帳目,做到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遇有不符,必須查明原因。所有帳外資產也應當按規(guī)定清理,登記入帳,編制清算表,由清算小組負責檢查核實,并及時控制被撤并公司的財產帳冊、文書、資料和印章等,嚴格控制支出。
(三)被撤并公司資產清查中,發(fā)生盤盈、盤虧、報廢和其他損失,應核實數(shù)額、查明原因和責任。對國有資產的劃轉、核銷和收繳,須報相關省、區(qū)、市郵電管理局或部直屬相關局級單位審批。
1.被撤并公司原租出、借出的財產,應與對方協(xié)商,提前終止租借協(xié)議,限期收回。
2.對被撤并公司的庫存商品,經報請公司主管部門同意,可計價劃轉郵電其它公司就地處理或委托其它商業(yè)部門銷售,收回資金。
(四)被撤并公司的各項存款、借款,所有應收、應付、暫收、暫付等款項,應同開戶銀行逐一核對清楚,同有關單位和個人核對清楚。所有的款項,應收回的要抓緊收回,應償還的要及時償還。對被撤并公司尚未到期的債權,應由公司主管部門或指定的單位按期收回。
(五)對確定撤并的公司,應先行停業(yè),進行內部清理。公司自被確定撤并之日起,即行停止提取各項專用基金。對于清算結束前為維持正?;顒雍途S護財產所發(fā)生的費用,如職工工資、物價補貼、福利醫(yī)療費用、辭退人員回鄉(xiāng)路費和一次性少量補助及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用、維護財產必不可少的管理費等支出,應從處理財產物資和清理債權收回的銀行存款、現(xiàn)金結余中解決;并編制預算,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批,按批準的計劃開支。
被撤并的公司屬于聯(lián)營公司,投資單位所有制不同的,或者同屬全民所有制單位但財務上分屬中央國營、地方國營的,支付清理費用后剩余的資金,按原來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六)被撤并的公司,經過清理發(fā)生虧損的,各郵電單位不得用國家的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抵償債務;郵電單位投資或者分享收益的,由相關郵電單位用預算外資金予以解決;屬于聯(lián)營公司的,按原來投資比例分擔;公司主管部門沒有投資、不分享收益、又不是聯(lián)營公司的,由公司承擔責任;公司確實解決不了的,由公司主管部門負責或放到公司清理整頓后期處理。
(七)被撤并的公司按下列程序清償債務:
1.合理的工資、生活費;
2.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國家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金融機構貸款;
4.其他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申請人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八)被撤并公司的資產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轉移手續(xù):
1.公司在同一郵電主管部門內并轉,公司的國有資產須經相關省、區(qū)、市郵電管理局或部直屬相關局級單位審核后,計價劃轉。
2.公司合并方和并入方的郵電單位屬不同預算級次的,或者屬不同地區(qū)之間的公司合并的,其資產的有償轉讓,須由雙方郵電單位提出意見,報相關省、區(qū)、市郵電管理局或部直屬相關局級單位審批。
3.全民所有制公司資產并入非全民所有制的,一律實行有償轉讓。對全民所有制公司的固定資產,應進行重新評估,評估的方法須由公司相關省、區(qū)、市郵電管理局或部直屬相關局級單位報部審批,評估結果報部備案。
(九)被合并公司的資金和未清償完的債權債務,應由合并方公司與并入方公司辦理交接手續(xù)。所有被撤并公司的財產轉移和處理,均應按照規(guī)定的財務手續(xù)辦理交接。
(十)被撤并的集體所有制公司或以集體所有制資金投資為主的聯(lián)營公司,其資產和債權債務的清理,按照有關規(guī)定或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清算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在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工作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任何人,不得抽調和轉移資產,不得私分或變相私分資產,不得濫發(fā)獎金、補貼和揮霍浪費。對于有違法行為的,必須依法處理。
三、被撤并公司合同的履行和業(yè)務的銜接
被撤并的公司原已簽訂的合同和未了結的業(yè)務事項,應由清算小組進行全面清理。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依然有效,由公司主管部門、并入公司或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繼續(xù)履行。對其中有的合同,可與對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提前終止合同。對無效的合同,應通過協(xié)商或依法解除合同。對被撤并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事項,由公司主管部門、并入公司或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繼續(xù)完成。
四、公司撤、并、改、留應辦理工商變更、注銷和重新登記注冊手續(xù)
依照《企業(yè)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對被撤銷、合并、改變公司名稱和確定保留的公司,應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公司變更、注銷或重新登記注冊手續(xù)。對改變公司名稱、變更法人代表等的,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對被撤并的公司,應辦理注銷手續(xù);對確定保留的公司,應辦理重新登記注冊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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