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貫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實施意見
2025-01-0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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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貫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實施意見(滬交貨〔2013〕225號)市交通港口局有關單位,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為深入貫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貫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實施意見
(滬交貨〔2013〕225號)
市交通港口局有關單位,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12〕30號),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lián)合下發(f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交運發(fā)〔2012〕729號,以下簡稱《大綱》)和《關于認真貫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通知》(交運發(fā)〔2012〕730號,以下簡稱《通知》),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為進一步做好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與考試工作,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本實施意見,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zhí)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提高認識,充分理解《大綱》和《通知》的重大意義
機動車駕駛員是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源頭和重要因素,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與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與技能密切相關。為了保證學員掌握必備的駕駛知識和技術,《大綱》根據近年來機動車駕駛培訓與考試發(fā)展的實際需要,將安全與文明駕駛知識納入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內容和考試項目,以培養(yǎng)學員安全文明意識為核心,以培養(yǎng)學員安全駕駛技能為重點,細化了各項操作的具體要求,突出了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養(yǎng)成,強化了實際道路駕駛培訓,充分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理念?!锻ㄖ方Y合《大綱》的要求,明確各地貫徹落實《大綱》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門形成合力,共同促進行業(yè)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本市各有關單位、部門、培訓機構要充分理解《大綱》和《通知》對于機動車駕駛培訓與考試指導工作的重大意義,要把貫徹落實好《大綱》和《通知》要求作為當前夯實道路交通安全重點基礎工作,密切圍繞本實施意見確定的具體目標,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落到實處。
二、完善機制,積極確保本市實施意見的有效推進
由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分管領導掛帥,組建“加強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管理工作專項辦公室”,完善聯(lián)合監(jiān)管工作機制,建立定期會議和磋商制度,共同研究、解決培訓機構管理和駕駛員考試監(jiān)管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在制度上保障駕培行業(yè)管理的協(xié)同高效,日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運輸管理處和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管所。專項辦公室指導落實《大綱》和《通知》規(guī)定,及時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培訓機構、教練員和學員的建議和意見,密切關注培訓價格波動等動態(tài),適時召開上海機動車駕駛培訓工作會議,對落實《大綱》和《通知》規(guī)定、提高駕駛員培訓和考試質量等工作作出具體布置。
三、強化組織,大力落實《大綱》和《通知》具體要求
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要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教練員、考核員和考試員學習《大綱》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并將《大綱》要求納入教練員、考核員和考試員資格考試內容,確保教練員、考核員和考試員都能熟練掌握《大綱》。市運輸管理處要督促培訓機構按照《大綱》要求,使用符合《大綱》要求的規(guī)范培訓教材,盡快調整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場地、設施設備,確保按照《大綱》要求落實各階段教學內容和學時規(guī)定,并請市駕培協(xié)會制定新的培訓教案,在行業(yè)推廣使用。與場地駕駛考試配套的模擬高速公路、連續(xù)急彎山區(qū)路、隧道駕駛、窄路掉頭、模擬緊急情況處置等新增項目和其他項目的教學場地、設施設備的建設和調整,各基地要抓緊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市運輸管理處和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要抓緊分析理論培訓考試點的問題,研究理論培訓回歸培訓機構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理清數(shù)據,定期評估培訓機構培訓能力
交通部門要會同公安相關部門定期開展培訓機構培訓能力評估,根據培訓能力及培訓、服務質量核定其培訓人數(shù)。會同市駕培協(xié)會制定培訓能力評估的操作方案和核定標準,核實培訓機構經營場地、實際進行培訓的教練員和教練車數(shù)量,嚴格教練員與教練車匹配及備案,結合綜合考核排名等情況,明確各培訓機構的培訓人數(shù),并通過行業(yè)網站、培訓機構及時對社會公布。根據首次評估情況,定期開展此項工作,確保培訓機構培訓能力公開透明。公安部門要依據公安部規(guī)定、核定的培訓機構培訓能力和考試員數(shù)量、考試設備等實際承擔能力,確定受理考試人數(shù),并向社會公布。對于實行按學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培訓模式的培訓機構,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在培訓能力評估和考試安排方面給予便利。
五、加強協(xié)作,全面推廣駕駛計時培訓管理系統(tǒng)
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聯(lián)網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培訓與考試的銜接。市運輸管理處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擴大試點工作,結合試點情況,力爭在今年四季度全面推廣應用駕駛計時培訓管理系統(tǒng),督促培訓機構通過計時培訓等方式,嚴格落實《大綱》規(guī)定的培訓內容和學時。市運輸管理處要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積極推廣“按學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等先進模式,確保學時監(jiān)督落實到位,嚴格審核培訓記錄,杜絕違規(guī)發(fā)放結業(yè)證書。公安部門在受理培訓機構統(tǒng)一申報的考試預約時,要審核培訓記錄,不符合培訓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試。在駕駛計時培訓管理系統(tǒng)建成并有效使用和培訓能力核定的基礎上,培訓學時監(jiān)管做到可核查、可溯源、培訓質量監(jiān)督落實到位的情況下,公安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現(xiàn)有“滾動開班”和“每周期每車9人”的政策。
六、總量控制,繼續(xù)做好行業(yè)規(guī)模宏觀調控
交通部門與公安部門應就行業(yè)規(guī)模調控、培訓和考試等事宜加強事前溝通,形成合力。在培訓機構培訓能力評估和駕駛計時培訓管理系統(tǒng)正式建成并運轉前,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決定自本實施意見印發(fā)之日起暫緩受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設立、新增教練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和教練場地(自有訓練場地)面積變更申請,新增考點一律暫停。同時,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將嚴格市場準入,研究采用公開招投標方式擇優(yōu)確定市場準入主體,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場投資預警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問題。
七、夯實基礎,加強教練員、結業(yè)考核員和考試員隊伍建設
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要聯(lián)合加強教練員、結業(yè)考核員和考試員隊伍建設,嚴把結業(yè)和考試關。協(xié)調推進公安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考試智能化輔助評判系統(tǒng)工作,交通部門盡快制訂落實結業(yè)考核員工作職責、考核規(guī)定等規(guī)范化管理工作措施,結合上海實際,制訂落實學習駕駛人各階段、各科目學時和里程規(guī)定。在此基礎上,完善培訓機構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機制,推進文明誠信優(yōu)質服務駕校創(chuàng)建和星級駕校評定活動,提高整體培訓質量。
八、強化監(jiān)管,嚴格違規(guī)責任追究
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機動車駕駛培訓與考試工作的監(jiān)管力度,建立完善駕駛培訓機構信譽考核機制。培訓機構及其教練員存在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以及賄賂考試員、以承諾考試合格等名義向學員索取錢物、參與違規(guī)辦理駕駛證或者考試舞弊現(xiàn)象的,交通部門應當依法責令停業(yè)整頓,整頓不到位的,依法吊銷其經營許可證件,公安部門應當停止受理其考試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道路運輸管理人員違規(guī)發(fā)放結業(yè)證,交通民警減少駕駛人考試項目、降低評判標準或者參與、協(xié)助、縱容駕駛人考試作弊的,從嚴追究責任。聘用人員有上述行為的,一律解聘。
九、加強宣傳,營造重視安全文明駕駛的良好社會氛圍
交通和公安相關部門要利用各種新聞渠道,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lián)網以及手機短信、戶外傳媒等形式,深入宣傳機動車駕駛培訓與考試工作對道路交通安全與文明的重要意義,以及機動車駕駛培訓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業(yè)務程序和注意事項等相關內容,公布有關新的培訓考試要求和訓練場、考場改造信息,使社會和學員充分了解相關政策的變化及對考試的實際影響,避免部分培訓機構利用信息不透明來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積極倡導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圍。
附件:《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認真貫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通知》(交運發(fā)〔2012〕730號)(略)
市交通港口局
市公安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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