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嫂服務合同
雇傭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一)服務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為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按月薪現(xiàn)金形式支付。
(二)服務期滿,如雙方未提出異議,本合同繼續(xù)有效,各項內(nèi)容與前期一致。
第二條 服務內(nèi)容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用育兒嫂的要求,同意到甲方指定的居所,為甲方從事每日8小時的護理幼兒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幼兒營養(yǎng)配餐、洗澡、體能訓練等;在幼兒有甲方照顧的前提下,進行日常家務,如清潔房屋衛(wèi)生、烹飪等服務工作。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實行每月30個工作日制,時間從乙方入戶之日起算(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在崗服務的,甲方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雙倍日薪)。
(三)乙方每月休息4天,雙方協(xié)商后可間隔休息也可連續(xù)休息,若由乙方原因超過休息時間不按時服務的,按照超過天數(shù)扣除相應工資。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 應向乙方明確服務要求、生活習慣,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務,必要時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員信息,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
3.甲方不得指使從事危險工作;如遇乙方突發(fā)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家用電器使用方法各異,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氣、水、電及家用電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因甲方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甲方財產(chǎn)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fā)生糾紛。
5.甲方應尊重育兒嫂的人格和勞動,配合乙方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xié)助;應向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7.乙方下戶時,甲乙雙方均應認真檢查各自有無財物丟失或人身損害。乙方離崗后,合同各方不再為他方損失承擔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服務內(nèi)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不得將用戶的隱私泄露給他人,不參與甲方家庭糾紛。
3.乙方不得在用戶家中會客,不得帶、留親屬。
4.乙方請假外出應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乙方應愛護用戶的物品,若不慎損壞,絕不能隱瞞或銷毀,要如實向用戶講明,并取得諒解,協(xié)商解決。
6.乙方在照顧幼兒時,應盡個人所能維護幼兒安全;如果發(fā)現(xiàn)幼兒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給予合理建議。
7.乙方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nèi)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其他第三方服務,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
第四條 終止合同
(一)在合同期內(nèi),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xù)從事育兒嫂工作的。
(二)在合同期內(nèi),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第五條 其他約定
(一)乙方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復印件、健康證)簽訂合同;
(二)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三)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依法向西城區(qū)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五)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者變更協(xié)議,并且與本合同效力均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常住地址: 常住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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