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離婚怎么解決1、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起訴的話,法院將根據夫妻倆是否感情破裂進行判決,若一方在現在的實際居住地住滿一年,可以在居住地
一、夫妻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離婚怎么解決
1、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
起訴的話,法院將根據夫妻倆是否感情破裂進行判決,若一方在現在的實際居住地住滿一年,可以在居住地辦理訴訟離婚。若雙方都同意,可以辦理速裁,一周內就可以辦好。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yǎng)。一般是一方月收入的20-30%。財產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若一方有,可認為這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財產,同時有暴力者在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2、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或者與他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原因是什么
1、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經過調解后發(fā)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3、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后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三、有能否直接申請法院
人民法院執(zhí)行機構負責執(zhí)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guī)定作出的和證據保全裁定;
(4)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了解對方不肯離婚的原因,保持良好的心態(tài),樂觀的面對生活。不管對方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不要輕易動搖。堅定表明態(tài)度,告知離婚原因,理清家庭共同財產,明確孩子的撫養(yǎng)權。希望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y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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