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我們?nèi)松凶钪匾臎Q定,在選擇另一半的時候一定要認清他的品行,如果等到婚后才發(fā)現(xiàn)另一半品行惡劣,后悔已然來不及,一場不幸的婚姻足以毀掉整個人生,小麗在親身經(jīng)歷后明白了這個慘痛的道理。
小麗初中畢業(yè)后就輟學打工,18歲成年后經(jīng)人介紹,跟比自己大了10歲的李四結了婚,李四剛結婚時對小麗照顧的無微不至,婚后幸福的生活也讓小麗十分滿意,可是變故來的那么突然,去年年底小麗生下一個女兒后,李四徹底暴露了自己的本性。原來李四極度重男輕女,所以李四對生下女兒的小麗非常不滿,經(jīng)常酗酒后打罵小麗,小麗忍受不了這樣苦痛的生活,選擇離家打工。
離家出走后的小麗害怕李四找到自己,就一個人去了臨省打工,在外打工的日子并不好過,小麗通過網(wǎng)絡交到了“知心”朋友,男網(wǎng)友在見過小麗之后夸贊小麗面容姣好,不如去會所陪酒,賺的多還輕松,也能忘記婚姻中的痛苦,小麗沒有抵抗住誘惑淪落成了陪酒女。
成為陪酒女后小麗的生活確實改善了很多,但是在某次陪酒中,客人讓小麗“興奮”一下,吸食能讓人快樂的“好東西”,小麗在其他人的慫恿下第一次吸食毒品,吸食毒品后小麗一發(fā)不可收拾,而小麗的收入根本支撐不起她頻繁吸食毒品,終于在某次客人的提議下,小麗陪客人“睡覺”賺取了額外報酬,至此,小麗徹底淪落進了深淵。
一、小麗選擇陪酒工作犯法嗎?
如果只是單純的陪酒等,沒有其它的違法行為,根據(jù)“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是不違法的。
但小麗的陪酒在后面有衍生為“陪睡”的色情交易行為,則不合法。可予以治安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二、對于小麗吸毒賣淫的結局,李四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嗎?
這是當然要承擔責任的。
李四經(jīng)常酗酒鬧事,對小麗打罵,小麗無法忍受才離家出走,為了忘記婚姻中的痛苦,尋求“精神刺激”,才染上了毒癮。
李四家暴小麗這個行為,這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yǎng)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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