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河法院審理的一場民間貸款糾紛中,律師小明(筆名)是原告馮某的訴訟代理人。馮某說,當她愛上前男友王某時,她曾通過現(xiàn)金、轉(zhuǎn)賬等方式借給王225萬元,但王某沒有償還。后來,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馮某起訴法院要求王償還債務(wù)。結(jié)果小明選擇了在法庭說謊,那么在庭上說假話會有什么后果?律師在庭上說假話的后果
在天河法院審理的一場民間貸款糾紛中,律師小明(筆名)是原告馮某的訴訟代理人。馮某說,當她愛上前男友王某時,她曾通過現(xiàn)金、轉(zhuǎn)賬等方式借給王225萬元,但王某沒有償還。
后來,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馮某起訴法院要求王償還債務(wù)。結(jié)果小明選擇了在法庭說謊,那么在庭上說假話會有什么后果?律師在庭上說假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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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律師小明表示,被告王某承認微信聊天欠款225萬元,并提交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jù)。當法官問被告王某是否出具了貸款憑證時,他聲稱貸款憑證無法提供,因為他被王某撕毀了。
法官多次告知法院紀律和虛假陳述的法律后果,原告及其律師保證如實陳述,原告馮某還簽署了《誠信訴訟承諾書》。后來,在質(zhì)證過程中,法官發(fā)現(xiàn)被告王某向原告馮某出具了貸款憑證,明確記錄了原被告之間的貸款關(guān)系、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等,并同意了仲裁條款。更離譜的是,貸款憑證一直掌握在律師小明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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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律師在庭上說假話的后果
這一行為屬于虛假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jù),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zé)人或者直接責(zé)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guān)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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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應(yīng)積極引導(dǎo)當事人提起誠信訴訟,恢復(fù)真相,但一些律師引導(dǎo)當事人故意隱瞞關(guān)鍵證據(jù),并在法庭上作出虛假陳述。為此,廣州法院對不誠實律師處以罰款,并決定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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