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lián)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yè)管理暫行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 ,從2016年 月 日 時起到2016年 月 日 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 (天/月),(日/月)租費用 元,共 元。此車輛只能由 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xù)使用,延時租金按 元/天計算。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元。還車時甲方退還 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nèi)乙方未發(fā)生交通違規(guī)、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后15天內(nèi),甲方經(jīng)過咨詢交管部門后確定無交通違規(guī)、事故、意外將退還剩余押金給乙方。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2016年 月 日 。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yǎng)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 當出現(xiàn)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fā)生,甲方應趕往現(xiàn)場或者相關部門,協(xié)助乙方處理。
3. 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qū)е萝囕v不能繼續(xù)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 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yǎng)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使用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jīng)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 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jīng)濟損失。
3. 如在承包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沖紅燈等被電子眼監(jiān)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xù)責任。
4. 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牌以上的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有一年以上駕駛經(jīng)驗。不得將汽車交給無C牌以上汽車駕駛執(zhí)照和駕駛經(jīng)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guī)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 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后駕駛,或交給喝酒后的人駕駛,或因?qū)囕v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guī)定保養(yǎng),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并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 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zhuǎn)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 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jù)汽車年限和公里數(shù)制定的保養(yǎng)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diào)濾芯器、助力轉(zhuǎn)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 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 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shù)毓步煌?、保險部門報案聯(lián)系,通知甲方協(xié)助解決。如肇事后逃逸或駕離現(xiàn)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 租賃期內(nèi)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fā)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2. 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范圍內(nèi)行駛,超出了廣東省范圍,必須報甲方批準,如未得批準,超出范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qū)W習駕駛。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范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 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xù)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xié)商重新達成協(xié)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xù)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nèi)如發(fā)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后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南海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備注(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身份證:
電話:
電話(公司/住宅):
附件:
1.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證件或標志
2. 乙方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zhí)照、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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