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刑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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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印發(fā)《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部署要求,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研究制定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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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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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處破壞森林資源的犯罪活動,根據(jù)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審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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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活動,根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辦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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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jié)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為依法懲處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根據(jù)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結合辦案工作實際,現(xiàn)就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有關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jié)的認定和處理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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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
對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民警實施下列行為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guī)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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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為依法懲治受賄犯罪活動,根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辦理受賄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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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fā)《關于辦理走私、非法買賣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為從源頭上懲治毒品犯罪,遏制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關于辦理走私、非法買賣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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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fā)《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為解決近年來在辦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一些突出法律適用問題,根據(jù)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結合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工作實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F(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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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對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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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發(fā)《關于充分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確保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為確保死刑案件的辦理質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和律師辯護、法律援助工作的實際,現(xiàn)就人民法院審理死刑案件,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的具體問題規(guī)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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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已于2012年7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2次會議、2012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79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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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guī)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工作,保障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shù)額標準的通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shù)額標準的通知(粵高法發(fā)〔2013〕16號)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公安機關執(zhí)法細則(第三版)1-01.制定目的和依據(jù)為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執(zhí)行制度,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依照現(xiàn)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我省盜竊犯罪數(shù)額認定標準的規(guī)定》的通知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各省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分院)、縣(市、區(qū))人民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
上海市檢察院關于印發(fā) 《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的通知為了正確運用刑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結合本市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xiàn)對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全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guī)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并結合基層實際工作情況,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guī)定》,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公安派出所執(zhí)法執(zhí)勤工作規(guī)范第一條 為加強公安派出所的正規(guī)化、規(guī)范化建設,提高公安派出所的執(zhí)法執(zhí)勤工作和服務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規(guī)范。
關于印發(fā)偵查階段律師行使辯護權的規(guī)定的通知第一條為保障律師在偵查階段依法執(zhí)業(yè),維護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利,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規(guī)范執(zhí)法,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律師執(zhí)業(yè)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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